[导读]根据《校车安全管理条例》、《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》和《汽车产业发展政策》有关规定,工信部制定了《专用校车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管理规则》,8月起实行。
工信部7月4日上午发布《专用校车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管理规则》,8月1日起实行。
公告全文如下:
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
2012年第25号
根据《校车安全管理条例》、《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》和《汽车产业发展政策》有关规定,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了《专用校车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管理规则》。现予以发布,请遵照执行。
本规则自2012年8月1日起施行。本规则施行后,与本规则不一致的,以本规则为准。